大病医保办理
1. 门诊大病的范围:
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
2. 门诊大病医保的期限:
恶性肿瘤类(除“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外)门诊大病自恶性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每次开6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门诊肿瘤化疗、放疗的,期限可以酌情延长(最多6个月)。
恶性肿瘤门诊大病治疗范围内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所享受门诊大病的期限为自恶性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5年。
3.办理流程:
①由本院接受治疗的医生开具《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②持《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门诊病历、确诊疾病的出院小结或病理报告到门诊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审核窗口接受审核、盖章。(代办人需带身份证)
③持已盖章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和社保卡到全市任一社区医保服务点办理。(代办人需带身份证)
④就诊挂号或付费时,请务必出示大病医保回执单,方可享受医保大病待遇。